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包车客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以“通勤”等名义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纳入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范畴,包车客运规范化管理。2023年9月27日,由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武交(2023)197号文件),详细制定了包车客运管理相关工作和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包车客运车辆上路运营必须三证齐全,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武汉市汽车通勤商会温馨提示广大租用客车的单位及乘客,使用交通局(武汉易包车)公众号细致对比乘坐的车辆、驾驶员、公司,租用合法车辆,安全出行。同时也告诫商会会员单位及全市通勤行业同仁,依法依规经营,安全稳定发展。
武汉市汽车通勤商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
附件二:《2024年5月1日后有重大变化 通勤服务经营者须知》
附件三:《市交通运输局倡导“识别合规包车企业选用合规客运车辆”公告》